关于开展教职工之家建设验收、评比活动的实施意见


作者:      时间:2016-05-29     点击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十五大和校二届九次全委会(扩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工会活力,不断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切实发挥工会组织在改革、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努力把学校各级工会组织建成深受广大教职工拥护和信赖的“教职工之家”,根据我校《关于开展建设教职工之家活动的实施意见》(校工字[2007]5号)的要求,现对我校开展教职工之家建设验收、评比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范围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校和本单位的中心工作,以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为基本职责,以进一步完善教代会制度建设和深化校务、院务公开为切入点,以加强师德建设和解决教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重点,以形成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工会落实、齐抓共建的工作格局为组织保证,以教职工和会员群众是否参与和满意为衡量建家活动成效的主要标准,验收教职工之家建设活动成果,促进学校改革、发展与和谐校园建设。

(二)验收、评比范围

校工会所属的各校区工会、各分工会。

(三)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教职工之家建设验收、评比活动,以评促建,进一步加强工会维权机制建设,加强师德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基层工会工作的群众化、民主化、法制化,努力把基层工会建设成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领导放心、职工信赖的教职工之家。

二、申报验收办法

(一)申报办法

教职工之家评比划分“先进教职工之家”、“模范教职工之家”两个等级。各分工会根据校工会下发的《关于开展建设教职工之家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单位工会建家活动的实际情况,向校工会提出申报相应等级教职工之家的申请,并填写相应等级的教职工之家申报表。

“先进教职工之家”——是校工会对各分工会建家活动的基本要求。分工会达到《山东科技大学分工会先进教职工之家验收评比细则》要求,经本单位党政领导同意,会员对建家活动的满意率达80%以上,可申报“先进教职工之家”。

“模范教职工之家”——分工会在通过“先进教职工之家”验收两年后,达到《山东科技大学分工会模范教职工之家验收评比细则》要求,经本单位党政领导同意,会员对建家活动的满意率达90%以上,可申报“模范教职工之家”。若分工会建家活动基础好,工作扎实、规范,成绩突出,也可直接申报“模范教职工之家”。

(二)验收评比

教职工之家验收评比由校工会组织实施。验收评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验收工作一般在申报单位所辖范围内进行,在相应等级的教职工之家正式命名前进行公示或通报。若发现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不良行为的,取消其评选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

验收评比的程序为:

1.申报单位根据所要申报教职工之家的相应等级进行全面总结和自查,认真撰写建家活动总结报告。

2.校工会成立验收评比小组,成员由校工会及分工会有关人员组成。根据《关于开展建设教职工之家活动的实施意见》和验收评比细则,对申报单位进行验收。

3.验收评比小组听取申报单位建家活动的情况汇报;实地察看现场、实物以及建家活动的档案;召开教职工代表座谈会,并进行民意测评。

4.验收评比小组对申报单位建家活动进行综合评议打分,提出是否验收通过的意见。

5.验收评比小组验收通过后在全校进行公示或通报,接受群众监督。

6.召开教职工之家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教职工之家相应等级荣誉称号。

7.召开表彰大会,对“先进教职工之家”、“模范教职工之家”给予不同奖励。

三、表彰奖励

1.凡通过“先进教职工之家”、“模范教职工之家”验收评比的申报单位,由校工会颁发相应称号的奖牌、证书,并在校工会召开的总结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奖励。

2.为表彰先进,调动各分工会建家活动的积极性,推动工会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凡获得“先进教职工之家”和“模范教职工之家”的单位,校工会将资助一定的建家建设费。资助经费专门用于教职工活动室建设。

四、具体要求

1.教职工之家是校园文化建设的载体,建设教职工之家是建设和谐校园的重要内容。为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学校成立教职工之家建设验收、评比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负责验收、评比活动的统一领导和指导工作。

2.各分工会要组织教职工学习《关于开展教职工之家建设验收、评比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教职工之家建设,做好学校教职工之家验收、评比准备工作。

3.学校每两年进行一次验收评比。本次验收评比时间为2012年底,评比期限为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每年年底各分工会对照验收评比细则进行总结和自查。验收年度,申报单位提出申请,校工会年底进行验收评比。

附件:

1.山东科技大学教职工之家建设验收、评比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山东科技大学分工会先进教职工之家验收评比细则

3.山东科技大学分工会模范教职工之家验收评比细则

4.山东科技大学教职工之家申报表

 

 

 

 

 

 

 

          中国教育工会山东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2年11月13日

附件1山东科技大学教职工之家建设验收、评比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

附件2山东科技大学分工会先进教职工之家验收评比细则(试行).doc

附件3山东科技大学分工会模范教职工之家验收评比细则(试行).doc

附件4山东科技大学分工会先进(模范)职工之家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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