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教职工家属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0-19     点击量:

青岛校区各分工会:

为做好2024年度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范围

1.户籍在我校青岛校区(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且未满18周岁的未上学、未上幼儿园的少年儿童(以下称少年儿童)。

2.户籍在我校青岛校区(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且不属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成年居民(以下称成年居民)。

3.持居住证参保人员到居住地街道(乡镇)保障中心办理缴费业务。(辛安街道社保中心渭河路517号,联系电话86818230)

二、保险年度及缴费标准

1.保险年度为2024年,具体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缴费标准:2024年度,我市成年居民一档缴费标准继续按照每人每年462元的标准,选择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和少年儿童继续按照每人每年395元的标准。(经向辛安街道社保中心咨询,我校教职工家属仍按每人每年395元的标准缴费)

三、参保登记和缴费

1.辛安街道辖区户口的居民,由经合社、城市居委会集中办理,其中上年度办理参保缴费的,无需再办理参保登记业务,可直接通过青岛税务等渠道办理缴费。

2.首次参保或情况变化人员需先办理参保登记,提供参保人户口图片(图片要求:①家庭户的户主页、索引页和参保人单页原件照片,每一页拍成一张照片;②集体户参保人单页原件照片。③照片格式为JPG,不小于200K,照片命名格式为:单位+教职工姓名+参保人姓名),请在12月1日前发至计生办邮箱:kdjsb@sdust.edu.cn,并电话联系校计生办亓老师:86057840,13963951681。地点:学校办公楼320室。

3.缴费方式:参保居民在集中缴费期内可登录“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青岛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查看缴费状态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详见附件2024年度城乡居民个人自助缴费方式指引。

4.本年度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9月-12月。

四、享受待遇

2024年,我市继续执行省统一政策,参保人应在2023年9-12月集中缴费期内缴纳2024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并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024年1月1日后缴费的,居民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后,将设置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一定要重点关注了解相关政策,在集中缴费期内及时参保缴费,以便及时享受待遇保障。

五、有关要求

1.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确保通知到与本单位教职工有关系的每一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

2.居民医保为自愿参加,凡符合参保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手续的教职工家属,视为本人不愿参加青岛市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自动放弃享受青岛市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相关保险待遇。

附件:2024年度城乡居民个人自助缴费方式指引

 

                                              校工会

                                   2023年10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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