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山东省教育基金会等四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爱心一日捐活动的倡议》(鲁教基金字〔2021〕4号,附件1),决定在全校开展2021年“爱心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赠原则
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
二、捐赠主体
人员控制总量内的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
三、捐赠标准
人员控制总量内的工作人员:2021年7月份工资中前两项(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之和除以22(天);
离退休职工:2021年7月份工资中“基本离退休费+离退休补贴”之和除以31(当月天数)。
捐款数额尾数取0,只舍不入。
四、捐赠方式
为便于组织捐赠,学校从自愿参加“爱心一日捐”活动的教职工7月份工资中扣缴。参加捐赠签字确认时间:6月1日至6月21日。
五、使用方向
按照“哪里募得即资助哪里”的原则,省教育基金会将把“爱心一日捐”资金全部定向资助到我校,由我校按照规定申请使用,省教育基金会不做调剂使用。根据《山东科技大学爱心基金管理办法》(山科大综字〔2013〕44号,附件2),我校主要用于资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救助困难教职工,解决师生因重大疾病等出现的临时性困难等。
六、活动要求
1.做好宣传发动。“爱心一日捐”活动旨在促进全省教育公益事业的发展,倡导崇德向善社会文化,弘扬兴教助学正能量,巩固教育扶贫工作成果而开展的一项教育公益活动。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大力宣传,广泛发动,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做好组织工作。各分工会要做好“爱心一日捐”签字确认统计工作(统计表见附件3),本人不能签名的,经本人同意,可委托他人代签(“XXX代”)。职工签名的纸质版统计表、电子版统计表请于6月21日17:00前按校区报送。
青岛校区:纸质版送至校工会(办公楼320);电子版发往gonghui@sdust.edu.cn,联系人:郭俊芳,电话:57659。
泰安校区:纸质版送至1号楼218室;电子版发往gonghuitaian@163.com,联系人:陈兴明,电话:78278。
济南校区:纸质版送至西办公楼228室,电子版发往jnxqgh@sdust.edu.cn,联系人:马曰坚,电话:63633。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爱心一日捐活动的倡议》(鲁教基金字〔2021〕4号)
附件2:《山东科技大学爱心基金管理办法》(山科大综字〔2013〕44号)
附件3:山东科技大学“爱心一日捐”统计表
中国教育工会山东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