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团:
经校党委批准,决定于2019年3月下旬召开我校第五届教职工代表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教代会代表提案,是教职工对学校建设和发展建言献策的重要方式,是推进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现将本次会议征集代表提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式代表有向大会提出提案的权利。各代表团要认真组织代表深入基层,广泛征求教职工对学校发展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提案。
二、坚持议大事、讲大局,本次提案的重点:一是围绕贯彻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对学校改革发展提出的有关建议;二是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出的有关建议;三是围绕师生工作生活和学习,对学校管理服务和校园民生提出的有关建议等,代表的个人诉求要按照学校管理服务的正常渠道反映,一般不要作为提案提出。
三、不断提高提案水平,代表提出提案的基本要求:一是深入调查,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做好能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初步沟通,保证提案代表范围的广泛性和解决问题的可行性;二是认真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最好能提出提案的详细报告,说明提案提出的背景、问题存在的现状和解决的建议方案;三是代表提案需由5名以上(含5名)正式代表附议,发起者为提案人,联名人为附议人,提案人、附议人要有亲笔签名;四是严格按照一表一案的要求填写打印,不得数案一表。
四、本次代表提案截止时间为3月15日18:00。办理程序为:提案人填写《提案表》(最好能附有关提案报告)→联系其他代表签名附议(不少于5名正式代表)→提交提案人所在单位分党委书记(分党委书记也可以指定专人负责收集)→转交所在代表团团长(团长也可以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汇总)→以代表团为单位将纸质提案交大会提案工作组(校工会,行政楼313,泰安校区、济南校区纸质版传真至:0532-86057841,所有提案均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gonghui@sdust.edu.cn。)
附:提案表
山东科技大学第五届教职工代表暨工会会员
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筹备委员会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