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部门:
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和意见(以下简称“提案”)工作是教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认真落实和答复教职工代表提案,是提案办理单位、部门的重要职责。学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五届三次教代会提案办理工作。为促进教代会提案的办理和落实,提升学校民主办学水平,现将五届三次教代会提案办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快提案办理进程
提案办理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深入征求建议、提出落实方案、认真落实提案、定期通报情况、及时结案备案”的程序加快提案办理进程,给教职工代表一个满意的结果和答复。
二、提案办理有关要求
1、已办结的提案,请牵头部门认真填写《山东科技大学第五届教职工代表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提案办理答复表》,并经牵头部门负责人、提案人签字后,将办理答复表送到校工会。
2、年度内能办理但未办结的提案,请尽快与教职工代表沟通情况,了解教职工代表的具体诉求;制定落实提案的工作方案、措施,尽快办结提案。同时向校工会提交剩余事项办理计划和办结截止时间。
3、年度内确实无法办结的提案,请提交提案办理报告,详细列明办理进度、无法落实提案的客观原因和存在的困难、有关的意见和建议,经牵头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报请分管校领导批示后提交校工会。
三、时间要求
请各牵头部门于11月31日前将本部门牵头负责的提案办理结案表、计划书或办理报告书面稿提交校工会。
联系人:王建友
电 话:86057841
地 点:校工会办公室(行政楼313)
特此通知!
附件:五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一览表
校 工 会
五届三次教代会提案委员会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