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工会、各分工会:
为总结两年来的工作,表彰奖励广大工会会员为学校建设发展及工会工作做出的贡献,根据《关于总结评比工作的实施意见》(校工字〔2005〕第10号)要求,结合当前学校工会开展“两树两育、两创两优”主题活动的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年底前进行2016至2017年度工会总结评比表彰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结内容
系统总结两年来各二级工会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特别是工作创新和开展“两树两育、两创两优”主题活动的具体做法和成效。
二、表彰先进
先进个人:评选“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积极分子”、“师德先进个人”、“十大师德标兵”、“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十大标兵”、“文明幸福家庭”。
先进集体:评选“优秀职工小家”、“先进基层工会”、“先进工会小组”、“优秀职工协会”。
特别奖励:设立“工会工作创新奖”和“工会工作贡献奖”。
三、评选办法
“先进工会小组”为工会小组数的20%,“优秀工会工作者”为会员数的2%,“工会积极分子”为会员数的8%,“师德先进个人”为职工数的3%(机关一、二、三工会和后勤处工会不参评),“三八红旗手”为女会员数的5%;“文明幸福家庭”为职工数的3%。以上评选由各二级工会根据限额推荐,校工会审核。
“十大师德标兵”、“巾帼建功十大标兵”由各二级工会分别在推荐的“师德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中确定1名推荐人选(泰安校区可推荐2名),报送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由校工会组织评审小组评比确定。
“优秀职工小家”、“先进基层工会”、“优秀职工协会”、“工会工作创新奖”、“工会工作贡献奖”,由各二级工会和职工协会自行申报或推荐,报送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由校工会组织评审小组评比确定。
各分工会申报“优秀职工小家”、“先进基层工会”、“工会工作创新奖”仅限其中一项,全校按照一定限额评选表彰;“工会工作贡献奖”可个人申报,也可集体申报,同时可由校工会和分工会推荐。
四、基本条件
先进个人:1、加入学校工会组织、履行工会会员义务;2、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爱国爱校、为人师表;3、忠于职守、工作努力、思想进步、成绩突出;4、2016至2017年度内未发生违纪现象和各种事故。
推荐“优秀工会工作者”要属于工会小组组长以上的工会干部,热心工会工作,乐于为职工办事;“工会积极分子”要积极参加工会活动,在会员中发挥骨干作用;“师德先进个人”要坚守教学一线,教书育人、以身示范、立德树人;“师德标兵”要在教书育人和关爱学生方面事迹突出;“三八红旗手”要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爱岗敬业、工作努力、勇挑重担;“巾帼建功十大标兵”要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文明幸福家庭”要尊老爱幼、家庭和睦,成员积极上进,与邻里友好相处。
先进集体:1、班子健全、制度完善、工作突出;2、内部团结、积极向上、活动丰富;3、努力实践、大胆创新、力争上游;4、2016至2017年度集体内部人员未发生重大违纪现象和各种重大事故。
申报“优秀职工小家”应具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和丰富的工会活动;申报“先进基层工会”应建有二级“双代会”制度,组织健全、活动丰富,且在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取得良好成绩或开展有特色活动项目;申报“优秀职工协会”应属于学校教职工协会联合会会员,且在2017年度活动丰富,深受职工欢迎。
特别奖励:申报“工会工作创新奖”应有明确的工作创新思路和工作创新模式,整体或某方面的工作在校内外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申报“工会工作贡献奖”应在学校工会组织参加的上级工会活动和先进评选中,为学校争得荣誉,或为学校工会工作和职工活动作出突出贡献。
五、时间安排
11月30日前各分工会将总结材料,推荐和申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候选人的登记表和有关事迹材料报校工会,地点:行政楼313,电子版发至工会邮箱gonghui@sdust.edu.cn。
12月10日前校工会分别组织先进集体、个人的审核和评比工作,将审核和评比结果上网公示。
六、工作要求
1、各二级工会要在分党委领导下认真组织总结评比工作,把总结工作作为推动工作的契机,把评比工作作为激励会员的活动。
2、各二级工会要广泛宣传总结评比的意义,推选先进时要充分听取职工会员意见,突出“比”和“评”,避免简单以“票”定人,力戒个人指定和“轮流当选”。
3、所推荐人选必须报请分党委同意并认真审核被推荐人所填的表格材料和事迹材料,避免把关不严、弄虚作假和简单应付。
特此通知。
附件:1、分工会推荐限额表
2、先进个人登记表
3、文明幸福家庭登记表
4、先进工会小组登记表
5、标兵人选推荐表
6、先进集体申报表
7、特别奖励申报表
8、工会评比汇总表(一)
9、工会评比汇总表(二)
10、工会评比汇总表(三)
中国教育工会山东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