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校区工会、济南校区工会,各分工会:
根据省教育工会《关于做好困难教职工解困脱困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全校困难教职工进行建档立卡。
困难职工是指全校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中,一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教职工;二是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难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教职工;三是因各类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教职工。
请校区工会、各分工会组织困难教职工认真、准确填写困难职工档案表,并将困难职工档案表电子版于11月17日12:00前发至工会邮箱:gonghui@sdust.edu.cn,将教职工签字确认的困难职工档案表纸质版送至行政楼313,逾期上报不予受理。
附件1 困难职工档案表
附件2 困难职工档案表填表说明
附件3 省教育工会《关于做好困难教职工解困脱困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
校工会
2016年11月11日
附件1 困难职工档案表.doc
附件2 困难职工档案填表说明.doc
附件3 关于直属高校做好困难教职工解困脱困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