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校区工会、济南校区工会,各分工会:
为引导广大女教职工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推动山东省教育事业发展中展作为、建新功,根据山东省教育工会《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全省女教职工参加全国第四届“书香三八”读书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鲁教工〔2016〕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全校女教职工参加由红旗出版社、中国妇女报社、人民网、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组织的第四届“书香三八”——“智慧女性·书香家庭”读书活动。现将《关于组织全省女职工参加全国第四届“书香三八”读书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校区工会、各分工会认真组织女教职工参加,各单位参赛作品按通知要求自行发送。
附件:关于组织全省女职工参加全国第四届“书香三八”读书活动的通知
校工会
2016年4月20日
鲁教工〔2016〕8号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全省女职工参加全国第四届书香三八读书活动的通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