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工会、分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山东省教育工会《关于在全省教职工中开展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的通知》(鲁教工〔2015〕3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今年九月继续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近几年来关于教育和教师队伍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加强师德修养,进一步增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
二、活动内容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同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这一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突出强调了教育工作和教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明确提出了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的“四有”标准,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广大教师的亲切关怀和殷切希望,具有鲜明针对性和时代感,是新时期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行动指南。
(二)认真学习、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一个社会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确立反映全国各族人民共同认同的价值观“最大公约数”,关乎国家前途命运,关乎人民幸福安康。“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传承着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基因,寄托着近代以来中国人民上下求索,历尽千辛万苦确立的理想和信念,也承载着我们每个人的美好愿景。核心价值观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认同的价值观,事关国家前途命运和教育事业成败,广大教师肩负着培养下一代的重要责任,理应自觉学习、身体力行、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和价值信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不移的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根本任务。
(三)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是教育事业的第一资源,是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主力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拥有一大批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是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要求,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迫切需要,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保障。好老师没有统一的模式,各有千秋,但有共同的,必不可缺少的特质——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好老师要有理想信念,心中要有国家和民族,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信仰,这是好老师的根本;好老师要有道德情操,教师的职业特性决定了教师必须具有高尚道德和价值追求,以德施教,以德立身,这是好老师的前提;好老师要有扎实学识,扎实的知识功底、过硬的教学能力、勤勉的教学态度、科学的教学方法,这是好老师的基础;好老师要有仁爱之心,爱是教育的灵魂,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爱教育,爱学生,有爱心,这是好老师的关键。
(四)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教育部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制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对于我们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道德修养,弘扬高尚师德,争做党和人满意的好老师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要全面理解师德规范的基本内容,准确把握师德规范的倡导要求,把师德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知行合一,成为广大教师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
(五)紧密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着力解决师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照检查自己的日常教育教学行为,针对少数学校和教师中存在的理想信仰模糊、职业道德淡化、育人意识淡薄、言行失范、损害学生合法权益等现象,要认真分析反思,积极配合党政研究解决办法、制定整改措施。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抵制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自觉抵制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自觉抵制学术活动和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的学术不端行为。大力倡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无私奉献、风清气正的师德师风。
(六)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师德典型活动。各分工会要结合教师节庆祝和表彰活动,大力开展向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学习活动,广泛宣传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要注意发现和培育本单位的先进师德典型,宣传和推广教师身边的先进事迹、先进经验,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七)开展“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爱和平、开创未来——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征文”活动。
1.征文对象:全校正式在编教职工。
2.征文时间:2015年9月9日至9月23日。
3.征文内容及要求
(1)来稿以英烈事迹、重大历史事件和感人故事为切入点,讲述中华儿女的抗战英雄事迹,展示英烈精神和人性光芒,激励当下,警示未来。
(2)作品观点正确,史料真实可信,感情真挚健康,文字规范优美,内容力求在传承中有新材料、新视野。
(3)题目自拟,体裁不限,通讯、见闻、诗歌、回忆录、纪实文学、散文、随笔等均可。字数不超过5000字。严禁抄袭,严禁粘贴拼凑,文责自负。抄袭及粘贴拼凑者将通报所在单位。文稿用A4纸打印,题目小二号黑体,正文小三号仿宋,作者单位、姓名、联系方式在标题下居中,小三号宋体。
(4)征文稿件报送。以校区工会或分工会为单位报送,每个分工会不少于2篇。请将参赛稿件纸质版和电子版于9月23日前报校工会(行政楼313),电子版发送至gonghui@sdust.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单位姓名及“抗战胜利70周年征文”,联系电话:0532-86057841。
(5)征文评选。校工会组织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三、几点要求
1、充分认识,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师德建设的重要意义,深入开展师德建设活动是当前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工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工会职能的重要举措。要把师德教育活动作为工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职能的重要工作,加强领导,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明确职责,认真实施。
2、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开展师德教育活动要以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建设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为目的,教育内容、教育形式、活动载体要紧密联系教师的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针对教师队伍中存在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开展教育活动,有的放矢,切实做到教育活动入脑、入心,解决实际问题,取得实效。力戒脱离实际,言之无物的说教,照抄照搬的形式主义。
3、制定方案,抓好落实。各校区工会、各分工会要从本校区、本单位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教育活动的目标和任务,确定教育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抓好落实,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要把师德教育活动与构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把师德教育贯穿于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激励、奖惩、监督和日常管理的全过程,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称评审、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建立健全师德考核档案,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4、教育月活动结束后,各校区工会、各分工会要认真总结经验,并将书面总结材料及音像资料等,于10月10日前报校工会,报送地点:行政楼313,电话:86057841。同时报送电子版:gonghui@sdust.edu.cn.
校工会
201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