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工会、各分工会: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基金会、中国教育工会山东省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和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慈善总会高校分会《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高校“慈心一日捐”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13年“爱心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赠原则
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
二、捐赠主体
全校在编教职工。
三、捐赠标准
原则上个人捐赠一天的经济收入(在职人员2013年7月实发工资除以22即为一天经济收入,离退休人员按2013年7月实发工资除以30天即为一天经济收入)。
四、捐赠时间
2013年6月21日至6月28日。
五、活动要求
1.做好宣传发动。“爱心一日捐”活动是为家庭经济困难师生员工奉献爱心,帮助家庭困难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形式。“爱心一日捐”上缴上级慈善组织后会全额返还学校,用于贫困师生资助。各校区工会、各分工会要大力宣传,广泛发动,营造良好氛围,推动活动开展。
2.为方便教职工捐赠,学校决定从愿意参加“爱心一日捐”活动的教职工7月份工资中直接扣除一天的经济收入作为爱心捐赠。各校区工会、各分工会要做好“爱心一日捐”名单统计工作(统计表见附件),并将由本人签名的人员名单纸质版于6月28日18:00前送至校工会,地点:行政楼313,电话:0532-86057841。泰安校区、济南校区由校区工会汇总后传真至校工会。
附:“爱心一日捐”统计表
中国教育工会山东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3年6月20日
山东科技大学“爱心一日捐”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