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会换届,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委员工作岗位变动,为了健全组织,进一步加强女教职工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山东科技大学女教职工委员会进行改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女教职工委员会拟设委员23人。每个分工会根据女教职工委员条件推荐1名候选人。
二、女会员在25人以上的分工会,要组建分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女会员不足25人的分工会,设女教职工委员。分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人员变动的,要作相应调整。
三、校女教职工委员会的改选和分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的调整按照《山东科技大学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工作规则》要求进行。
四、女教职工委员条件
1、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是本单位的工作骨干,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2、善于团结协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民主意识、大局意识和奉献精神。
3、热爱女教职工工作,热心为女教职工服务,主持正义,办事公道,能代表和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4、校女教职工委员原则上具备副处级职务或副高级职称。
五、几点要求:
1、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把改选校女教职工委员会和调整分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的工作认真抓好,确实把符合条件的同志推选到女教职工委员会中来。
2、各分工会将校女教职工委员会推荐人选材料于4月20日前书面报校工会(大学生活动中心218室,电话:86057598)。
附:《山东科技大学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推荐表》
2011年4月17日
女工委员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