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教职工困难补助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12-22     点击量:

泰安、济南校区工会,各分工会:

根据《山东科技大学爱心基金管理办法》(山科大综字[2013]44号)的有关精神,现就我校2017年度教职工困难补助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近三年至少参加过一次学校组织的“爱心一日捐”活动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仅限于以下四种情况:
1、因患大病、重病及需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经学校报销后个人负担医疗费仍然过多,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
2、家庭收入低,月人均收入低于所在校区所在市最低工资标准;
3、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患大病、重病,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
4、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三、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各校区工会、各分工会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
下列情况一般不给予困难补助:
1、本人虽患大病、重病或慢性病,但收入并未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
2、家庭收入虽然偏低, 但收入并未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
3、配偶一方虽然正在求学、访学深造,但收入并未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
4、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校工会已经给予资助的。
四、审批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山东科技大学爱心基金资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各校区工会、各分工会组织所属范围内有关单位的初评,填写《山东科技大学教职工2017年度困难补助申请人员一览表》(人员名单按困难程度由高到低排序),经所在校区工会或分工会主席签字盖章(工会章)。
3、基金办公室对申请材料复审,拟补助人员名单提交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确定资助人员和金额后公示。
五、其他
1、《山东科技大学爱心基金资助申请表》和《山东科技大学教职工2017年度困难补助申请人员一览表》于12月29日17:00前报校工会办公室(行政楼313),电子版发至工会邮箱gonghui@sdust.edu.cn。
2、本次困难补助申报不再设置限额,截止时间结束后,基金办公室不再接受申报。
职工困难补助主要体现学校对困难职工的关怀,各校区工会、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真正把学校的关怀送到真正困难职工的心坎上,切实把好事办好。
附件:
1、《山东科技大学爱心基金资助申请表》
2、《山东科技大学教职工2017年度困难补助申请人员一览表》
     校工会
      2017年12月22日

        山东科技大学爱心基金资助申请表.doc

        山东科技大学教职工2017年度困难补助申请人员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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