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卫健局关于育龄妇女住院分娩补助专项工作会议精神,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已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2026年及以后生育的人员不再享受此项补助。现将补办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2025年12月31日之前生育但尚未申请住院分娩补助的人员。
二、申请条件
1.生育时女方户籍地为前湾港路579号。
2.女方非青岛市户籍,男方户籍地为前湾港路579号。
3.夫妻双方均为流动人口,到居住地申请(咨询渭河西路社区,电话:86811657)。
注:育龄妇女在一地领取补助后不得在另一地重复申请。
三、材料报送
1.截止日期:2026年3月31日前(全区统一规定)。4月1日起将不再受理住院分娩补助业务,且截止后不再补办。
2.提交材料:请带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地址页、索引页、个人页)、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办公楼320办理。
联系人:侯杰,联系电话:86057840
工会(妇委会)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