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办育龄妇女住院分娩补助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3-06     点击量:

根据区卫健局关于育龄妇女住院分娩补助专项工作会议精神,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已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2026年及以后生育的人员不再享受此项补助。现将补办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2025年12月31日之前生育但尚未申请住院分娩补助的人员。

二、申请条件

1.生育时女方户籍地为前湾港路579号。

2.女方非青岛市户籍,男方户籍地为前湾港路579号。

3.夫妻双方均为流动人口,到居住地申请(咨询渭河西路社区,电话:86811657)。

注:育龄妇女在一地领取补助后不得在另一地重复申请。

三、材料报送

1.截止日期2026年3月31日前(全区统一规定)。4月1日起将不再受理住院分娩补助业务,且截止后不再补办。

2.提交材料:请带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地址页、索引页、个人页)、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办公楼320办理。

联系人:侯,联系电话:86057840

 

工会(妇委会)

2026年3月6日

 




下一条:关于申请2026年度教职工困难补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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