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教职工暑期疗休养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5-31     点击量:

泰安、济南校区工分工会: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扎实办好校园民生实事,根据《山东科技大学教职工疗休养管理办法(试行)》(山科大人字〔2019〕24号,附件1)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于今年暑期继续组织开展教职工疗休养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时间:7月20日至7月25日

   2.地点:中国煤矿工人庐山疗养院  吉化职工疗养院

二、人员条件

参加疗休养人员除应符合《山东科技大学教职工疗休养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参加疗休养活动条件外,本次参加疗休养人员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年满40周岁;

2.无重大疾病、适合参加疗休养活动;

3.符合疗休养条件、临近退休的教职工可优先安排。

三、名额分配

1.每个疗休养团40人、共80人。

2.各校区工会、分工会分配名额见《2023年山东科技大学教职工疗休养活动名额分配表》(附件2)。

四、报名事项

1.青岛校区各分工会根据参加疗休养人员的条件和名额分配认真组织选报工作,经工会委员会会议研究确定选报人选并提交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审批,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2.泰安、济南校区工会根据名额分配组织做好各自校区参加疗休养人员选报工作,并向校区分管领导汇报。

3.请6月8日17:00前将《2023年山东科技大学教职工疗休养活动报名表》(附件3)电子版发往李建清办公系统邮箱;纸质版签字、加盖公章后,与参加疗休养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A4纸)一并报送学校办公楼313室(校工会办公室)。联系人:李建清,电话:86058358。

五、注意事项

请各分工会提醒参加疗休养人员注意以下事项:

1.认真阅读《山东科技大学教职工疗休养管理办法(试行)》(山科大人字〔2019〕24号),掌握有关规定;

2.疗休养期间正值暑期,天气炎热,路途较远,时间较长,要充分考虑个人身体状况,提前做好相关防护措施;

3.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疗休养人员不得带家属及其他人员参加疗休养活动和随行游览;

4.鉴于未安排随团医护人员,参加疗休养人员要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和需要自行带好药物,确保健康安全;

5.疗休养期间正值住宿旺季,接待单位住宿条件有限,全部安排双人标间

6.根据有关规定,疗休养期间发生的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由个人自行支付

7.配合工作人员做好购买相应商业保险相关事宜

    8.参加疗休养人员需签订《疗休养七不准保证书》(确定人员后发放《疗休养手册》、组织签订)

9.如在疗休养期间发生突发或不可抗拒事件,将视情调整或取消行程。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山东科技大学教职工疗休养管理办法(试行)》

2.《2023年山东科技大学教职工疗休养活动名额分配表》

3.《2023年山东科技大学教职工疗休养活动报名表》

 

中国教育工会山东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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