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工子女乘坐校车签署《学生监护人承诺书》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7-19     点击量:

各位家长:

按照《学生校车服务协议》要求,乘坐校车的我校正式教工的子女家长需签署一份《学生监护人承诺书》。逾期不签,将视为该学生下学期不再乘坐校车。

时间:7月20日至2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

地点:教职工公寓业主委员会办公室(山海花园家属区大门东侧)

 

附:《致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校工会

   2017年7月19日

 

致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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