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济南校区工会,各分工会:
根据山东省教育工会《关于召开全省教育工会工作创新研讨会的预备通知》(鲁教工字〔2017〕15号)要求,拟在会议期间评选山东省学校工运研究会2016年度优秀社会科学成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的对象、范围和时限
全校各级工会专职干部、学校工会兼职干部、分管工会工作的党政领导,凡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时限内,在经过审批机关批准的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社会科学论文;出版社出版的社会科学著作;虽未经公开发表,但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对学校工运和工会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并为省级以上组织机构批示、推广的调研报告、方案、建议等,均可参加评奖。同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参评人员只能申报一项成果,著作必须是主编者,著作的章节不能参评;如果论文集参评,其中的论文不能单独申报。
(二)参评成果的时限:论文以报刊发表的时间为准;著作类以第一版时间为准;调研报告、方案、建议等以转发文件或成果鉴定证书的时间为准。其他证件不足为凭。
(三)申报成果必须经所在单位工会组织同意,有所在单位工会负责同志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评奖的条件和标准
参评的成果必须符合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理论联系实际,注重理论创新,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社会效益,有良好的文风。具体要求是:
(一)理论研究:在工会工作领域有所创新,对某些问题有独到见解;论文或著作发表、出版后,有明显的社会反向。
(二)应用研究:在研究解决学校工运和工会工作及科教兴鲁中的重要理论问题或实际问题上有所创新;对工会及教育工作有重要参考价值,被省级以上组织机构批示、推广、采纳、选印。
(三)山东省学校工运研究会2016年度优秀社会科学成果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对一、二、三等奖获得者颁发证书和奖金,对优秀奖获得者颁发证书。
三、申报方法
(一)申报者填写《山东省学校工运研究会2016年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加盖所在单位工会公章,同时申报者将成果样本(原件)和社会反响影印件各一份于2017年5月18日前报学校工会,地点:行政楼313,联系电话:57841,联系人:王老师。逾期不予受理。
(二)各校区工会,分工会皆限报1项。校工会将择优上报参评。
中国教育工会山东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7年5月2日
山东省学校工运研究会2016年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doc